不要被风投忽悠:教创业者读懂VC的潜台词-4
忽悠用语之八:这是标准的条款 VC通常有一套所谓“标准的”的投资文件,包括“股东协议”、“股份购买协议”、“公司章程”等,这些文件是他们VC行业长期形成的,但是: 这些文件通常是对VC有利的。 这些文件通常非常冗长、罗嗦。 这些文件是对Term Sheet的细化,并采用法律语言来表述。 所以,创业者要亲自与VC谈判Term Sheet。落实具体条款的用途和目的,然后由律师将你的真实意思转换成法律文件。 创业者在拿到VC的Term Sheet的时候,是既高兴又发愁的。高兴的是,终于得到VC的一个书面的投资承诺(尽管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还有一些前提条件),融资成功就近在眼前了;发愁的是,Term Sheet里的条款稀里糊涂的,搞不明白其中的奥秘。 自己搞不懂那就请律师帮忙吧,可是律师的费用对于创业者来说实在是太贵了,动辄几万美元或者几十万人民币。于是VC就说了,“其实这些条款都是标准条款,也没什么好谈的,让我的律师给你解释一下就行了。”有一些对法律语言本来就感觉无所适从的创业者,稀里糊涂就答应了。VC说得没错,他给你的条款基本都是标准条款,但是这只是VC保护自己的标准条款,这些条款都是大量的VC通过大量的案例,并且经过费用昂贵的律师设计出来的,这样的条款确实是可以“标准化”地维护VC的利益,可是创业者的利益呢?这也是为什么创业者也需要自己的律师。 跟这个忽悠用语类似的话还包括:“我们所有项目的投资协议都是这么签的。”“这个条款绝对是不能修改的,这是行业惯例。”通常情况下,这类忽悠的潜台词是:“我们就指望这些条款保护自己的利益了,你千万别找个高明的律师来帮忙,不然就露馅儿了!” 忽悠用语之九:现在估值太高,对公司没有好处 估值问题通常是创业者在向VC融资时,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他们最为迷惑的问题。一方面他们不懂估值的方法,另一方面对于VC提出的估值结果,他们也不知道是否合适。尽管VC有自己的一套估值方法,但估值通常是一件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事情,对初创、没有利润、没有收入的企业,更是艺术性大于科学性,也就是所谓的“拍脑袋”。既然是拍脑袋,VC拍的和创业者拍的一定是不同的脑袋,双方的结果也会相差十万八千里,通常,企业估值的最终确定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VC即使确定对所准备投资的企业比较有信心,但是他们还是会想方设法地降低估值,以更好的达到“低投入,高产出”的目的,来降低风险。VC通常比较讨厌企业方聘请的融资顾问,因为顾问是按融资额度拿佣金的,所以他们才有动力帮助企业炒高价格。 跟这个忽悠用语类似的话还包括:“现在估值低有利于后续融资”。“现在的P/E倍数最多只能做到五倍”。通常情况下,这类忽悠的潜台词是:“你要的价格也太高了,我还怎么赚100倍啊!” 忽悠用语之十:投资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谈判结束了,文件也都签署了,VC和企业双方得庆祝一下,VC免不了要拍着创业者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真的就是一家人了吗?当然不是! 如果把VC与企业的“结合”比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合的话,那VC跟企业“结婚”的唯一目的是尽快“离婚”,并瓜分家产。他们甚至都不愿意跟企业多培养几年感情,因为他们不是长线投资者。VC基金的生命周期只有8~10年,这就决定了VC不可能跟企业真正成为过日子的“一家人”。他们如果高兴,可能双方能够一起工作三五年;他们如果不高兴,一年都会嫌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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