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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险投资网 > 风险投资研究 > 创业板退市是痛还是痒?

创业板退市是痛还是痒?-2

2012年08月06日 04:37    来源:雅虎    王晋添

  杨德龙(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对投资者可以说是双刃剑,好的一方面是由于退市制度,使创业板公司的股价不会炒得太离谱,因为它会快速退市,所以股价不会受到暴炒。但是不好的方面就是,如果说投资者参与了退市公司的暴炒,那么可能会遭遇巨额的亏损,甚至血本无归。

  吴晓求:要避免出现高管拼命减持和变现的做法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这个制度本身来说,首先是市情,门槛比较低,所以深交所也是一种宽容的态度,因为这些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的确比较艰难。但是在实行了三五年之后,我觉得这个门槛要适当的提高一点,实际上连续三年、连续三次谴责是很难达到的,以后可以变成两年谴责,把门槛稍微提高一点。

  更重要的是有一个重大缺陷,创业板退市规则里没有提到,它和控股股东以及高管人员的减持没有一种有机的联系,如果三五年以后,真的有退市公司,那么这些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将会变为一个全部的空人公司了,它没有控股股东了。到那个时候,真退市也不知道退谁的市,这很麻烦。所以在建立退市机制的同时,控股股东的减持和高管的减持之间应该要有一种逻辑的安排,才能起到促进的作用,避免出现以前某些公司的高管拼命减持,或者拼命变现的做法。现在很多上市公司开始在拼命的减持,最后变成一个没有人控股的公司了。

  张鸿:退出制度太过仁慈

  (《今日观察》评论员)

  如果这个公司很麻烦,未来会有很大的隐忧,那么一开始那些大股东很多都已经套现跑掉了。如果对这个制度提具体的意见,我觉得是太过于仁慈了。我们连续三年,如果谴责三次就退市,这大概相当于香港的第一条,叫未能遵守上市规则,未能遵守上市规则一次就该退市了,但我们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还有缓和的余地,因为我们还有通报批评,内部批评、通报批评,然后是公开谴责。

  到现在为止,创业板两年一共公开批评了三家公司,而且三家公司基本上做的都是买卖股票的事,按照深交所创业板公开谴责的标准和证券法,已处在违法的边缘,我们才会用到公开谴责这一项。要连续三年要公开谴责三次,现在两年了,所有的公司加一块还没谴责一家,这个标准怎么能达到?这个公司得烂到什么样才能退市?所以还是太仁慈。一般来说,国际上创业板都比主板要严,但是我们的创业板是连续亏损三年暂停上市,亏损四年是终止上市,和主板一样。所以我们要妥协一下,两次谴责就直接退市。另外,因为本身亏损的风险也较大,能不能缩短一点,不要等到连续亏损四年再终止上市。

  左小蕾:如果不加强执行的力度 那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银行证券首席总裁顾问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制度总是有一个完善的过程,它加强了这样的关注,放出这样的信号,这本身应该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要真正向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去发展,不光是这个制度的增加、减少以及修正,其实最关键的还要有执行配套中的一些监管。这中间,它可能快接近退市标准的时候去做一些动作,如果你不加强,它那些动作如果是违法违规的监管,就可能避开制度的一些约束。在我们这个制度并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它会用不规则的手法来规避制度的约束,也就是说,如果不加强执行的力度,那这些都是一纸空文。

  姜国华:要把退市的权力交给市场和投资者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关于上市公司退市,把握两个标准,第一是把退市的权力交给市场,交给投资者,那也就是涉及到一些交易量和股价的退市条款;第二,要把退市的权力交给交易所,包括关于利润、净资产相关的这些退市条款。如果一个股票的市值太小了,交易所不能从中获益,还要维护成本,实际上有资格取消这些公司的上市资格,对上市公司来说,我们要求上市公司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对于虚假的披露,给予迅速以及充分的惩罚,就能够保持市场很好的发展。另外,就是严格限制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我觉得这个是一个比较创新的地方,如果能够严格执行,有一定的良好的效果。

  张鸿:入口的把关也同样重要

  (《今日观察》评论员)

  现在我们谈到的退市制度,其实在创业板一开始的时候也有,所以这次是完善退市制度。其实要解决的是烂的上市公司退出的问题。现在还有一方面的问题,就是入口问题,因为高议价发行,超额的募集资金等等问题,包括上市以后业绩就下滑,这都是入口把关的问题。我们既然是完善制度,那就要在出口和入口都想办法把制度给完善了。如果入口把关不严,那么监管者也要承担监管者的责任。

  吴晓求:标准要制订的严格 执行也得严格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我认为标准还是要制订的严格一点,执行也得严格,当然社会舆论得宽容一点,因为它毕竟是创新的活动,是一个创新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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