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资本猎手之间的博弈-1
雷士照明的三位创始人股东—吴长江、杜刚、胡永宏—曾经被称之为“雷士三剑客”,后来三人因不可调和的矛盾导致雷士分家:杜刚和胡永宏各拿8000万离开雷士,吴长江独守企业。这已是人所共知的往事了。 而当时,雷士账面上也不过略多于一个亿的现金,连支付股东退出的补偿都不够,更不要说维持企业的经营了。股东撤资之后,吴长江形容当时的状况是“度日如年”、“如坐针毡”。 如今,大家只知道吴长江已经跨过了这个危机,但是对于这段往事的诸多细节,并不太了解。比如:企业的资金因股东退出而被“抽干”之后,吴长江面临的是怎样的窘境?他引进资本为企业“补血”时,经历了怎样的与资本的博弈?资本又是怎样利用雷士的窘境而压低入股价码的? 随着雷士的上市,更多信息公开,我们得以追溯吴长江那段时间和资本方的博弈细节。 三位原始股东起纠纷 股份变1.6亿元债务 1998年底,吴长江出资45万元,他的另外两位同学杜刚与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以100万元的注册资本创立了雷士。从股权结构看,吴长江是占比45%的单一大股东,而相对两位同学的合计持股,他又是小股东。 正是在这种“有控制权、但又被制约”的结构中,三位同窗合力将企业迅速做大,第一年销售额即达3000万元,此后每年以近100%的速度增长。 随 着企业的做大,自2002年起“事情正在起变化”,股东之间的心态开始悄然转变,裂痕随即产生。由于吴长江是总经理,全面负责企业运营,因而对外总是由吴 长江代表企业,外界提及雷士,言必及吴长江,其他两位股东觉得自己身份被贬低了。在这种失衡的心态下,分管销售的胡永宏开始越位干涉企业经营,原本只须向 总经理汇报的事情,胡永宏也以股东身份要求职业经理人向其汇报,并且单方面下达他的指示。这就造成股东意见不一致时,下属无所适从。 随 着局势的恶化,但凡公司开会,股东一方提出看法另一方就表示反对,致使会议无法进行下去。不仅如此,胡与杜觉得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公司无法持久经营,于是提 出只要公司有收入就马上分红。吴长江说,那时几乎每个月股东都要分红。而分红之时,由于吴长江的股份较多,因而所分得现金也较其他两位股东多。其他两位股 东心理进一步不平衡,要求分红也必须一致。 后来妥协的结果是,吴长江把自己的股份向其他两位股东分别转让5.83%,而代价几乎是无偿的。于是三人的股份形成33.4%、33.3%、33.3%的均衡状态,三位股东在企业的工资、分红也完全均等。 然而,股份是均等了,三位股东的关系却并未因此而改善。2005年,随着雷士的销售渠道改革,三位股东的矛盾全面爆发,其他两位股东激烈反对吴长江的改革方案。 时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的刘海峰曾经和吴长江有过深度接触,并有意投资,后来在尽职调查时发现股东问题是潜在的“地雷”。虽然刘海峰最终未投资雷士,但是给了吴长江一个忠告:要想获得私募融资,前提是必须解决好股东纠纷问?题。 听了刘海峰的忠告,吴长江最终决定彻底解决股东纠纷的问题。吴长江曾公开表示:“客观讲,雷士分家这个导火索是我点燃的。因为这个事情迟早要解决,早解决要比晚解决好。” 他当时采取了一个“以退为进”的策略,吴长江自信离开了他,另外两个股东是“玩不转”这家企业的。他向胡、杜两位股东提出,他出让自己所有的股份给胡、杜,分走8000万现金并彻底离开企业。胡、杜欣然同意,随即签署协议。 然而,吴长江离开不到一周,即遭遇雷士全体经销商的“倒戈”,要求吴长江重掌企业,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彻底离开企业。 这一“赌局”吴长江最终赢了,而且代价低于预期,如果不是吴长江“以退为进”的策略,要想两股东顺利离开,只怕付出的代价远不止1.6亿元。 股东问题是妥善解决了,但是雷士账上并没有足够支付股东款的现金。最终达成的折中方案是,两位股东先各拿5000万,剩余款项半年内付清。 吴长江千里求助“企业教父”柳传志 在兑现了一个亿的股东款之后,雷士账上几乎变成“空壳”,接下来的资金问题才是吴长江真正的挑战。据他自己说,从2005年底到2006年的下半年,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找钱”,其他的一概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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