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矿业用外商投资企业子公司收购:《红筹博弈》连载-2
疑问二,安臣(BVI)的原始股东是谁?瑞金矿业的招股文件并未披露吴瑞林2007年4月23日收买之前安臣的股东变化状况,仅阐明安臣于2002年4 月10日在BVI设立。有投行人士质疑:假如安臣(BVI)的初始股东不是吴氏,而是在十号文生效后由吴氏收买而来的话,那么瑞金矿业就涉嫌特意收买“已 有外商投资企业”用于重组。我们经过其他渠道,根本能够肯定,安臣(BVI)初始股东即为吴氏家族。国基资讯(HK0205)在2003年3月17日曾发 布一份公告:将旗下子公司深圳宝雅出卖于安臣(BVI),该公告显现,安臣(BVI)于2002年4月10日设立(但也未发布股东)。同时,在吴瑞林的家 族企业侨兴集团网站,其历年大事记显现:2003年3月,侨兴集团收买了香港上市公司国基资讯(HK0205)的子公司深圳宝雅。由此能够推断,安臣 (BVI)至少从2003年起即为吴氏家族控制。 疑问三,为什么不直接以富邦工业作为矿业资产收买主体,而要经过安臣通讯来停止?本案 例中安臣通讯设立赤峰富侨收买三个矿产,然后再将赤峰富侨转让给富邦工业的行为,同样让人难以了解。假如是由于安臣(BVI)不适合做控股公司(可能其还 持有非矿业业务),那当初就不应该以安臣通讯来设立赤峰富侨收买矿产,直接由富邦工业设立赤峰富侨收买矿产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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