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协会反对PE进入基金法,证监会挑战发改委-2
2012年08月13日 10:21
来源:腾讯网
王晋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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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前述法律人士看来,在一部只有200多条的法里,单列一章不过是把相对独立的内容拼凑在一起;同时单列一章是否就能界定部门职能划分?这依然是巨大的问号。归根结底,在于立法时没有一个机构能够超脱部门利益、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去统筹以减少摩擦矛盾。 在PE机构看来,PE是否写入基金法、由哪个部门监管似乎无关轻重。“若强化对PE的监管,可以将公司名字改为VC,同样可做PE的事情。最坏的选择,还可以把名字中的‘股权投资’字眼都去掉,以其他形式存在,但同样可做投资的事情。”某PE业内人士说。 上述说法也从另一个层面表明了对私募基金监管唯有以松散、适度型监管形式存在的理由。在25家协会看来,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不诉诸杠杆融资,无风险外溢,唯一风险在于个别地区出现了以股权投资基金名义非法集资的现象,但原因也在于目前《合伙企业法》存在的法律漏洞。在建议书中,25家协会肯定了目前发改委主导的“备案+行业自律式”监管。 但刘俊海坚称发改委的监管是无法律依据的,PE行业的监管应以“工商登记+公司自治+行业自律”为主。与此同时,发改委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部门,应发挥产业指导方向职能,不应干预到微观企业的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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