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之痛-1
合伙创业是创业中一种十分重要的形式,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合伙者不外乎父子、兄弟、亲戚、朋友、同事,在国外常见的核心团队合伙形式在国内较为少见,即一个人或少数人先有一个主意,然后召集志趣相投者各自出钱出力共同创业,创业伙伴在此之前可能根本就不认识。 这可能与中国社会的文化传统有关,不太信任陌生人,相信熟人好办事,与西方的契约社会,一切以契约为行动依据的现象大异其趣。 国内合伙创业多是群体性合伙,即一些熟人、朋友、亲戚、兄弟姐妹父子聚在一起,先聚拢了人气,再来想创业的点子,这样的合伙办法,出问题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而且一旦问题出现,也会更难解决一些。但也不乏成功案例,如希望集团的刘氏兄弟、华帝七子、乐百氏五杰等等,都为人们耳熟能详。 不过,即便是这样一些著名的合伙创业成功团队,最后也都未能逃脱解体的命运,只不过他们是在创业成功之后的自然解体,大家好说好散,比较体面一些。 合伙创业有种种弊端,但仍旧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地采取这种创业形式,是因为合伙创业有其天然的优势,是其他形式的创业所无法代替的。追究起来,人们之所以热衷于合伙创业,无非是出于以下几项考虑:
1、资金问题。一个人创业资金不够,几个人凑在一起就够了。
比如很多人开饭馆时,都会想到邀请税务官员或者工商官员的亲戚或朋友入伙,又比如很多官员还在台上时,就有很多人打主意要与他们一起合伙创业;一旦这些官员离开官场,立刻就会有人将他们接入“市场”,这是因为有“背景”的人与自己在一起,不但可以带来某种管制上的方便,而且可以带来滚滚的客源和财源。
但合伙创业的麻烦同样显而易见,比如人多嘴杂,各有主张,决策意见难统一;有困难时企业是大家的,谁都往后缩,有好处时企业是自己的,谁都往前挤。这些问题常会导致合伙关系的破裂,使创业者身心俱疲,痛苦不堪。 当你在挑选合作伙伴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对方在企业中的位置是否可以替代,或者现在虽然不能替代,但在可预见的将来能够容易替代,如果你的这位或这群创业伙伴是可以容易替代的,那么,对你来说就是有利的,这意味着你可以将整盘生意始终操控在自己手里;反过来,如果你是被别人挑选来作创业伙伴,那么,你首先要考虑的也是自己在合作关系中的可替代性,如果你是轻易可以被替代的,或者现在虽然不能替代,在将来的某个时间段却是很容易被替代的,这样的创业合伙关系对你来说,就是一种危险的合伙关系。你要时刻作好被人踢出局的准备。
如果预计在被踢出局之前的这个时间段内,你得到的回报可以令你满意,那你不妨接受别人合伙的邀请,否则,对这样的合伙关系,你最好还是加以拒绝。 这位朋友是位厨师,在做菜上很有一套,对餐饮行业也很熟悉,他一直想拥有一家自己的饭馆,却苦于没有资金。 一年前,他在长沙火车站旁边看中了一个铺面,经过仔细考察,他认为在这个地方开家饭馆生意一定会好。他就去找他一位做生意的朋友,这位朋友看过铺面,也觉得这是个做饮食生意的好地方,朋友就出资金将这个铺面盘了下来。 当时两个人说好,对方以铺面入股,他以技术入股,双方的股比按3∶7开,分成也按3∶7开,也就是说,赚了钱,他得3,他的朋友得7。在他的朋友将投资(主要是买铺面的钱)收回来以后,两个人的股比将变成1∶1,也就是各占50%,赚了钱也是一家一半。 当时两个人商量好,饭馆由他负责经营,他的朋友再投入一部分钱作流动资金,算作是对饭馆的借款。他的朋友将不参与饭馆的经营管理。他仔细考虑后,觉得朋友很照顾他,开出的条件很公允,就痛快地答应了。当时两个人做得很正规,请了律师,合同什么的都签了,一切事情都说得很清楚,他心里觉得很踏实。 饭馆开起来以后,果然如他所预料很红火。两个人按协议,每个季度分一次红,但在第二次分红的时候,他的朋友提出来自己不想干了,希望他将铺面盘下来自己干。他开始还觉得很奇怪,这么好的生意对方为什么不做了?后来他才想明白,对方其实是看见生意好,想吃独食,想将他挤出去,又碍于情面或碍于双方有合同,不好明着说,所以就用这种办法逼迫他,因为知道他不可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把铺面买下来。双方谈了好几次都谈不拢,他只好出局。
这位朋友在电话里告诉《科学投资》,这次合伙创业,他虽然在经济上没有遭受到什么损失,可以说还小有斩获,但在心理上遭受的打击却非常沉重。他说,如果再给他1年的时间,他一定会把这个铺面盘下来自己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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