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荷花重蹈财务造假覆辙5发审委员曾审新天地-1
■新大地、三奥股份被曝光造假而未能如愿上市后,又出现第三单新荷花涉嫌造假冲刺创业板的案例,不禁让人对发审制度、发审委委员们的任职能力、尽职状态产生怀疑。 8月末,过会近十月的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荷花)意外跌倒在上市前最后一道门槛。据证监会披露,8月28日,四川中药饮片企业新荷花被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列为最新终止审查的已过会首发企业。 个中缘由,监管层未予明示。但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新荷花终止审查,与过会后排队上市期间员工举报有关。 据接近四川证监局的人士称,该企业首发过会后,有员工举报企业财务造假行为,涉嫌隐瞒关联交易、虚增企业利润等严重内控治理问题。此后经当地监管部门调查核实,终止其首发上市核准审查。 无独有偶。今年7月中旬,同样因伪造数据、虚假交易等财务造假行为,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轮过会后也遭终止审查,成为创业板首家已批准过会被终止审查的IPO企业。 两家名字中都有“新”字的公司,有几分相似之处。双双过会上市前均突然终止审查;原因皆为财务造假;拟上市的市场均为创业板;而且放行两家公司的发审委委员,几乎为同一批人,孔翔、孙小波、李文祥、龚牧龙、谭红旭5人两次会议均在场。 不过,日前公布的第四届创业板发审委成员名单中,除孔翔外,另外四名委员未见踪影。 向个人采购的比例高达八成左右 对于上市前最后一刻遗憾“落马”,公司曾表示是“对上市另有安排”,也有消息指公司主动撤下上市申请。但据记者了解,这些只不过是“遮羞布”。 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大概两个月前,便有关于公司遭举报的消息流传。当时举报信直接递到证监会,后转到四川证监局督促调查。四川证监局经过调查后发现公司确有问题。 据知情人士透露,公司造假主要体现在隐瞒关联交易方面。即通过设置第三方进行关联交易的非关联交易处理,间接虚增利润。可查资料表明,公司最可能造假的交易或来自原材料采购。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新荷花主要客户包括广州医药集团、广州采芝林药业、广东省医药集团、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上海复兴医药、上海雷允上药业、漳州片仔癀药业、四川省人民医院和四川省中医院。过去三年排名前五的销售客户也主要分布其中。想要这些公司配合财务造假的几率整体偏低。 另一方面,公司采购方面的财务管理漏洞和风险则高很多。 招股说明书显示,新荷花主营中药饮片加工制造,上游采购原料为中药材,隶属农业。基于行业特点,公司确立的主要采购模式为个人供应商采购。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其个人采购额分别占采购总额的80.93%、86.43%、82.02%和79.68%。 从采购名单看,其中药材采购均来自无法查实的个人供应商。新荷花在招股说明书仅简单透露姓名,并未具体说明货源出处。记者注意到,公司列举的前五种主要药材的前五名供应商每年变动较大,且包含大量现金交易。 因为个人供应商采购的可控性,其完全可以利用此交易间接利润间接调节。 “若这些个人供应商与公司有关联,那么公司完全可能压低收购成本,使利润空间虚增。”一位从事中药材生意的人士告诉记者,“另一方面,即使公司照市场价付款,但因使用的是现金,具体支出难核定,为财务造假留下空间。”该人士表示,因国家对中药材等农产品实行免税制度,个人供应商受利益驱使可向企业多开或少开发票,间接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就相关财务造假的疑问,记者曾致电新荷花董秘陈爽,但始终无人接听。董事长江云在获悉记者采访时,则匆匆挂断电话,未再接听。 不提存货减值准备不计激励费用 尽管无法从公司证实是否通过隐瞒关联交易、现金结算方式等进行业绩造假,但某些财务处理的不规范,新荷花为虚增利润留下了空间。 记者调查发现,新荷花并未在相应会计期内,对招股说明书明确提及的有关存货的减持风险做减值损失调整;同时,基于内部管理层股权激励的事实,公司也未给予财务处理上的成本摊销。公司对其存货减值的定义分两部分。一是库存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经营性存货;另一部分则是生物资产性质的生产类存货。对此,公司风险提示明确阐述,前述存货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及管理不善导致减值情形,对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但在资产减值损失项下,公司仅涉及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并未包含前述存货类计提减值损失。 随着中药材价格自2011年下半年驶入下降通道,存货已凸显减值风险。此前的上半年,新荷花外售的普通饮片、毒性饮片平均单价双双下降。前者下跌高达39.4%,后者下滑30.54%。 数据显示,新荷花此类存货三年一期合计分别高达2261.18万元、3742.52万元、4988.47万元、7149.42万元。不过,有资深会计人士认为,因实际判定标准仍很难界定,很难查实存货是否存在实质减值情况,公司财务人员有权选择不进行必要的计提减值,达到增色利润的作用。 新荷花显然选择了这种利于业绩提升的会计处理。 新荷花对于高管股权激励的成本摊销的忽视,则是更为明显的利润虚增行为。资料显示,新荷花曾于2010年6月对三名高管以每股3元的价格进行了138万股的增发认购。按照监管部门的股权激励行为判定标准,新荷花理应对前述高管激励行为进行费用摊销,此次激励费用成本约为88.32万元。 公司治理结构缺陷仍未改善 除前述涉嫌虚增利润的财务造假行为,公司治理结构缺陷也让人担忧。 招股说明书显示,成立于2001年的新荷花由持股43.51%的成都国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嘉投资)实际控股。江云以其对国嘉投资控股47%且直接持有新荷花9.36%,而间接成为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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