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业务变大 银行也兴价格战?-1
电商价格战正酣,银行业也在上演类似的事情。 一家股份制银行在深圳的零售部有个专门岗位,每日工作是:清早搜集所有同业当日发的理财产品的报价,然后在同业其他产品的收益率基础上加2‰,就是该行当天的理财产品报价。不管它对接的是什么样的真实资产。 这些产品五花八门,过一段时间就会推出一种,从一个月至一年期,客户资金相应地计入一个外界看不到的账户里,它的名字叫“资金池”。由于庞大的池子无法做到资产与负债的一对一匹配,一定程度上的“黑箱”便成为了可能。 所谓资金池理财产品,指有别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以债券、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存款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 一位负责银信合作业务的监管者坦承,不时有为了逃避监管的“创新行为”,如为了应对监管要求银信理财产品进表问题,就有信托和银行见招拆招。 一家国有大行广东分行从事发放审核的人士称, 今年开始出现一种叫做联合贷款的贷款。这种贷款一般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和银行签贷款合同,但实际资金的供应方来自信托,银行和信托之间会再签一个合同,合同上列有一个条款,“到期后贷款可以由银行承接”。这类贷款直接进入资金池,并不在表内体现。在银行的账面上只会计入收益率和收入。一般来说,只要企业符合一定的条件,就能进行这种操作。这类贷款今年开始出现。 他认为,这也是7月新增人民币信贷规模回落至5401亿元、大幅低于市场预期的新原因。 绕过监管 从2009年银行理财产品狂飙突进以后,资金池已演变成“影子银行”代名词。尽管2011年,银监会针对融资类资金池进行一系列监管,但银行和信托之间依然继续着藕断丝连的联系,这一过程的运作模式已经非常成熟。 一位国有银行的机构业务部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了内情,银行首先将不同的存量贷款,按照不同的等级和不同的行业分类,按照长期、中期和短期打成不同的资产包,然后让匹配信托选择资产包,把这一部分资产包认购。这样,信托就将银行的这部分资产切出来,再发行信托计划。然后,银行通过同业部的资金池将这个信托计划认购过来,属于银行资金池的投资行为,把它打包成各种短期的理财产品发布出去。 在银监会连续两年政策约束之下,信托业银信理财合作资产规模已经接近银监会“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的规定。然而,当新一轮信贷释放的信号再次发出时,出于对资金的需求,银信合作的融资难以戛然而止。 一位国有大行总行资金部的交易员告诉财新记者,一般以投资债券、回购为主的理财产品,收益率相对较低,不过风险也较低。而投资信托融资计划和贷款性的理财产品则收益相对高些,一般也不保底,风险也比较大。 “这是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不断地用新增短期理财来还旧,只要资金链不断,风险就不暴露。”一位国有大行的网点主任表示。 前述负责银信合作业务的监管者表示,信托公司应该对商业银行推荐的客户进行更审慎的研究,而非只要银行推荐的客户就帮着发行信托产品,“如果是好客户,银行为什么不自己贷款;如果规模紧张,那么日后银行是否还会对该企业给予相应支持;又或者银行根本打算退出,不再与该客户合作,想把烫手山芋给信托”? 他透露,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拟合资成立一家公司,专门负责信托产品的登记。他认为,此举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信托交易各方的负债情况和资信情况。 障眼法 在经历了两年非常规的快速增长后,从2010 年下半年开始,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监管文件,例如,要求将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即银行利用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放表外的贷款计入表内。2011年,银监会要求银行规范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把单个理财项目作为一个会计核算主体,并叫停超短期的理财产品发行。 财新记者发现,商业银行依然在发行新的银信合作类的资金池理财产品。而其“障眼法”就是运用“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的混搭操作替代。 例如,普益财富统计最近一周的银行理财产品显示,一款到期收益率超过预期最高收益率的产品为东莞银行2012年7月18日发行的“2011年稳健收益系列五天滚动1号个人理财计划21”,投资期限为五天,公布预期收益为3.80%,到期实现收益率4.40%,超过预期收益率0.60个百分点。 滚动发售,即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理财产品,理论上,保障募集理财资金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但是实际上“是变相的借新还旧,用新售入账的资金偿还赎回的资金”,一位信托业人士表示。 按照滚动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介绍,该产品属于开放式理财产品,无固定到期日。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申购或赎回滚动型理财产品,而且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投资本金,只要满足最低持有份额即可。 部分滚动型理财产品属于复利型产品,即客户当期的投资收益和本金一起滚入下一周期继续投资。 原则上同一资金池发售的不同理财产品不单独对应各自资金投向。表面上,这是分散风险的一种方式,然而这就很难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将单个理财项目的会计核算作为主体。 一位国有大行资金部交易员向财新记者指出,“特别是针对企业的理财产品,里面可能什么都有。关键是怎么计,一部分可能直接被计入存款进入存款准备金,而另一部分进入到资金池。理财部分在账面上其实只是记录收益率或者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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