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尽职调查的程序和要点-15
2011年11月04日 03:31
vci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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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中关村三板挂牌企业,处于高科技行业并有垄断性。大股东是央企,上市可能性颇大。其部分小股东的股权有意出售,价格也颇有吸引力,部分创投机构已经接手。 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有关疑点也呈现出来:对于企业为消除同业竞争而进行重组的计划细节(因为可能涉及注入资产的质量、定价等细节),企业方面借口是三板挂牌企业、其信息披露接近上市公司的要求,三缄其口,董事会秘书拒绝见面交流。等到最终方案出来,原来是大股东与隶属于同一央企的竞争对手合并,以合并后的主体上市,对现有三板企业不利。 可见,如果投资者在激烈的同行竞争面前放弃尽职调查原则,仅凭已有信息决策,损失可能是巨大的。 第五家企业调查案例:某医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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