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赛富阎焱投资雷士照明的五大隐秘-4
【隐秘五:吴长江替公司的垫资阎焱拒绝返还?】 事件概述: 雷士照明上市前夕,第三大股东吴建农(持股14.75%)因为跟公司之间的账务纠纷,要求从雷士照明获得2000余万补偿,否则作为股东不会在上市文件上签字。为了促成上市,吴长江在获得阎焱口头承诺的情况下,先个人代垫资金返还给吴建农。事后,吴长江向公司索要该笔代垫款时,阎焱拒绝返还给吴长江。 吴长江的说法: “公司2010年上市,吴建农因为公司财务、账务上的事情扯皮,非要公司补他2000多万,不补他就不签字。我呢,当时看不惯,说实在的,我说不就2000多万嘛,上市后我们的身家都是十多个亿二十亿,这2000多万算什么呢?我就劝吴建农,我当时说了一句话,我说签字嘛,公司不给你我给你。我就说了这一句话,后来他们抓住我这个话,‘你承诺了给他啊’,要我来给,后来我说凭什么要我来给他?我给不给是我的事情,但我没有义务和责任要给的啊,对不对?我在阎焱办公室,阎焱说,老吴你给之后,到时候看怎么从公司里面返给你吧。后来一分钱没补,我找他,他不认账,他说他没说。我气得要命。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我根本拿不回来这个钱,自从06年赛富入股以后,公司在财务上就是双签字模式,而且CFO谈鹰是他派出的,还没入股就已经派过来了,一直到现在都是,我动用任何一分钱他都知道的。后来吴建农也对他不相信,吴建农跟他谈话还要拿录音机带在身上的。他就是这样,你看50多岁了,他真的可以说话不算数的。而且当面撒谎。” 阎焱的说法: “我对这个事情从不知情。而且没有经过董事会决议的事情,我不可能认可的。假设你是企业股东,你私下跟谁做了承诺,是否也要公司来承担呢?” 专业分析: 按道理,这是吴建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该由公司出面去跟吴建农协商解决,跟吴长江个人无关。只是,吴长江一时仗义,以个人身份将责任揽了下来,结果又吃了个哑巴亏。 当然,阎焱可以以没有董事会决议为理由,坚持公司不将该笔资金返还给吴长江个人。但是阎焱说他对这个事情不知情,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股东不签字,影响公司上市,他作为当时的第一大股东,能不知情? 【关于吴长江辞职详细经过,向双方的求证】 吴长江:5月19号,我得到中纪委的电话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告诉他阎焱,什么原因我都告诉他了。他说,你先不要回去,赶快把手机关了,换新号码,告诉我。你先回避一段时间。他说,我有个朋友跟刘志军(前铁道部长)当时有些事,后来就跑到美国去了,两年之后又回来了,也没事了。他说,你一定要躲过这个风头,你不要回去。他跟我讲这个话。 《新财富》:是他游说你在境外呆一段时间呢,还是你自己决定要在境外呆一段时间? 吴长江:我也有些朋友,当时也是不让我回来。我告诉他,他也是叫我不要回来。好了,第二天,他让我辞职,他说是我们董事会跟律师商量的,你赶快辞掉职务,他说,这是对你好,也是保护公司。我当时说,如果辞职,那就辞CEO了,他后来要我全部辞掉。 吴长江:我当时就讲,这样会引起股价大跌。他说不怕,我们做了决议,要回购。好了,我当时一想,我说,也行。他们起草好了之后,是用EMAIL发给我的,让我签字的。我21号就签给他了,25号公告的,这中间他们要求我改日期,改成24号,我没改,这里面来回的邮件都有的。这个他耍赖都耍不了。辞职报告的标准版本都是他们起草的,让我签字的。现在他们在外面乱讲,说我主动辞职,说我想辞就辞,想回就回。 阎焱曾在微博上表示:“我5月23日在香港,突然接到吴总电话,告知我他被中纪委谈话……”并且阎焱在接受财新传媒(微博)采访时,也同样表示他是5月23日接到吴长江的电话的,经董事会协商以及跟律师沟通之后,建议吴长江辞职,吴接受了这个建议。财新传媒根据阎焱的描述,报道的细节是:5月23日晚,吴在新加坡签署了辞职文件,后因文件更改时间,他又于24日再次签字,文件扫描后传真回公司,随后再将原件寄回。 针对双方说法的矛盾,《新财富》记者也再次向阎焱求证,阎焱表示:“具体的时间点我不是记得太清楚了,好像是19日还是20日跟我通的电话,具体他签署的时间点,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我们是5月24日收到的辞职书。具体的细节你不应该来问我,而要去找我们的律师,这些都是律师与董事会秘书在办理。” 记者要求阎焱提供律师电话进一步核实,但阎焱拒绝提供电话:“我没有他电话,你可以自己去找嘛,你们记者不是很神通广大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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