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欺诈真相:假套期保值产品 解剖欺诈性合约-2
开始阶段,从2003年到2005年,交易工具是简单的期权和简单的互换,没有复合期权等复杂的工具。合约的交易量也比较小,每月1万桶左右。这个阶段可以看作是企业的摸索阶段。这期间所做的交易基本符合石油套期保值的要求。 从2005年开始,S航空公司通过衍生品进行石油套期保值的交易量有所放大,不过增加的幅度不是很大。但是,从2008年6月开始,S航空公司签订的石 油衍生品合约的交易量急剧放大,从每年的几十万桶激增到每年上千万桶。就在这些合约签订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石油价格从146美元/桶迅速下跌,最低到 33美元/桶。合约亏损迅速放大。 高盛等卖给航空公司的衍生品合约有两大类:TARN和Extendible 3-Ways。TARN的全名叫Target Accrue Redemption Note中文翻译为目标累计赎回合约;Extendible 3-Ways的中文翻译为展期三项式。这两类合约都是非常少见、非常复杂的多种衍生产品的组合,可以说是专门为中国公司定制的。这两个产品没有套期保值功 能,没有投资价值,在美国和欧洲市场是违法的产品,是纯粹的欺诈性金融工具,是陷阱。 这里有几个问题让人迷惑。第一,为什么恰恰在石油 价格暴跌前,中国的航空公司突然增加了看多的交易量,从每年几十万桶暴增几十倍到几千万桶?第二,这些衍生产品合约究竟是什么产品?结构是什么?风险收益 特征是什么?也就是说,这些衍生产品合约的可能收益有多大、潜在的风险和损失有多大?第三,这些合约是从哪里来的?谁设计了这些合约,是中国航空公司自己 设计的,还是高盛等跨国金融机构?谁推销的这些产品?这些产品在其他的国家和市场是如何监管的? 下面,笔者通过对高盛卖给中国航空公司 产品的深入解剖,来回答这几个问题。因为这些产品的合约文本都是英文,而且充满了专业术语和法律条款,对普通的读者来说,搞清这些专业名词和法律条款比较 困难,也没有必要。所以,在这里只分析这些产品的基本结构和风险收益特征,并揭露其欺诈本质。 解剖欺诈性合约 下面,笔者对这两个产品分别进行详细的分析。 第一类,目标累计赎回合约。以下是某航空公司同某国际投行签订合约的基本结构: 合约类型: TARN 每月交易量: 5万桶 合约期限: 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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